2015年2月14日 星期六

【危險人物】牧愛校長殺人燒屍案(*資料版)


學界翹楚不敵萬惡金錢,最後通牒誘發殺人動機.....

《1993-校長殺人燒屍案》

1993年7月14日凌晨,一對夜歸夫婦將汽車駛進停車場時,發現不遠處出現熊熊火光,於是定神細看,竟發現一名中年男子,不斷向一個著火的尼龍行李篋潑易燃液體。
夫婦二人覺得事有蹺蹊,恐怕是遇上燒車狂徒,於是暗中報警。

警方到場時,縱火男子剛要開車離去。男子知道事敗被發現,立即踏下油門亂衝,最後撞上路中的石墩,警察即時將他逮捕。
大批警察及消防員接報後即趕到縱火現場進行調查。結果在停車場的尼龍袋內,發現一具燒成焦炭的女性屍體,面目已燒成焦炭無法辨認。
經調查後,証實被捕男子是51歲的馬頭圍道牧愛小學上午校校長(王世明),燒屍的停車場正在他住宅附近。女死者是與他共事廿載的學校書記兼會計(劉容梅)。

(王世明)被捕後,他被揭發於1990年開始,與學校的會計(劉容梅)二人串謀侵吞學校公款。(王世明)在警署供稱三年間斂得現金只有大約八萬元。
但據家長們所說,學校經常舉行各類募捐,捐款卻下落不明,加上(王世明)所騙項目包括校車費和留位費,數目估計高達百萬元,與他所說的數目相距甚遠。

事緣有家長向報章投訴該校書簿費高昂,每年兩次的捐獻活動,雖有收據為證,卻欠用途說明。家長聲言除非獲得合理解釋,否則考慮向廉政公署舉報。報章向校方求證,引發一連串賬目查驗,因而發覺多本賬簿及收據存根不知所蹤。校方於是向(王世明)發出最後通牒,限於7月9日前交出所有文件。鑑於(王世明)未能準時作出交待,遂正式將其停職,著令會計(劉容梅)全力追查。
校董會另訂日期於7月13日早上11時開會,讓會計(劉容梅)將核數結果當面與(王世明)查詢。

(王世明)相約(劉容梅)於當日早上8時見面,以商討對策。據悉(劉容梅)當時為求自保,決定向校方舉報(王世明),(王世明)向(劉容梅)苦苦哀求不果,盛怒之下先用重物將(劉容梅)擊昏,然後再將她勒死。
(王世明)殺人後,將(劉容梅)的屍體移至會議室內的貯物室,用學生表演話劇的服裝遮蓋著屍體,再以洗潔劑清理現場毀滅證據。

7月13日早上11時的會議,校董們在會議室呆等著(王世明)和(劉容梅),(王世明)匆忙趕到。然而,由於校董們久候會計(劉容梅)仍不見影蹤,會議被迫腰斬。

(王世明)其後又買來電鋸及兩個行李袋,意圖將(劉容梅)肢解再分批棄掉。但(王世明)所買電鋸的插頭,不能配合會議室的插座,被迫改變計畫,將(劉容梅)的屍體燒掉。但最終事敗被捕。

校長燒屍案於高等法院開庭,主控官指出(王世明)為了阻止死者(劉容梅)向校董會揭露其偷款醜行,決意殺人滅口,絕對懷有殺害死者(劉容梅)的意圖。
(王世明)最後被判誤殺罪名成立,判處入獄9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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